金管會於3月29日公告,和銀行協商房貸、車貸、信用卡債等個人債務展延方式,決定另外緩繳延長半年,直到今年12月底,顯示金融業力撐企業和民眾。
房貸展延和緩繳再延長半年
疫情影響之下,金管會就曾和銀行協商,給予客戶貸款緩繳或展延,期限到今年6月底為止,許多有貸款的民眾抱怨,經濟還不見起色,馬上又要繳款,加上利率為7年來最高紀錄,還款上可能出現問題,於是金管會再次和銀行討論個人債務協處機制,延長到112年12月底,也就是說房貸、車貸、信用卡債都能維持緩繳。
金管會為了應對新冠肺炎危害個人經濟,在109年2月18日、5月29日、12月25日,以及、10年6月2日、11月30日,加上111年5月19,分次請各銀行對疫情造成無法還款的人,提供緩繳或展延3-6個月等,這些個人金融產品包含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款項等,原本接受展延期限到112年6月底結束,然而考慮民眾需要渡過疫後景氣回溫過程,金管會在112年3月29日找銀行討論,再延長貸款及其他個人債務的協商措施,截止時間改到112年12月底。
金管會開會達成哪些結論?
金管會於3月29日舉行討論,相關銀行和銀行公會全國聯合會皆參與,開會結果如下:
- 適用對象:疫情衝擊下無法還款的民眾。
- 實施範圍: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款項等個人金融產品
- 協處措施:
信用卡款項:信用卡帳單的應付款項,可申請緩繳3-6個月,期間不用繳違約金、循環利息。
其他個人貸款:貸款本金或利息,可申請展延3-6個月,期間不用繳違約金和遲延利息。 - 受理期間:申請截止日期從112年6月底往後延到12月底,民眾因為疫情繳不出來時,可在這段時間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,期限為3-6個月,申請次數不限1次。
- 個人信用紀錄:個人信用記錄在展延期間內沒有影響。
金管會表示,民眾被疫情影響,已經無法順利還款,可以112年12月底前提出展延、緩繳申請,已申請過的民眾,如果依然被疫情所困擾,還是能在期限內再次提出申請,期待銀行可以在疫後,幫忙客戶回到正常經濟模式,客戶也能愛惜自己的信用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