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財政委員11/3審核房屋稅條例修法,以囤房稅為主,不過朝野沒有共識,選擇他日再行審核,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,可在3個月內提供修法報告,評估調升最高3.6%的非自住住家最高稅率,調低1.2%的單一自住稅率造成影響,以及實施囤房稅的目前狀況等,他說將和各縣市不斷討論,「囤房稅不是解決高房價的萬靈丹。」
由地方政府自行改成非自住稅率是什麼意思?
房屋稅修法共有10多種修正草案,關於修法的推動目標,大都提倡非調升自住住加稅率,將稅率修正為最高10%,蘇建榮又申明,交由地方政府自行修改非自住住家稅率,比如台南市目前修改中的自治條例,把稅率增加到最高3.6%,台北市多年前就有囤房稅,桃園市為單一稅率,不過設定稅率最低是2.4%,比法定最低稅率1.5%高。
蘇建榮表示,將不斷和地方政府討論,假如地方政府不修改稅率、沒有真正增減稅基,會公開各縣市對房屋稅所做的工作,提高行動壓力,等於是加入考核項目,需要審查稅捐稽徵,每經過3年,地方政府就要另外評定房屋標準單價,而明年要再度評定的縣市有13個。
如果地方政府覺得稅率最高僅3.6%,不夠使用,還能按照規定,可在原稅率上限30%內作調整,也就說最高可達到4.68%,依然有其他可行的處理方式,並不是非從賦稅下手,突然一下子拉高稅率,忽略掉城鄉差距,將妨害到整體公平性。
囤房稅不能一次解決高房價,需要其他配套措施,比如利率、成本、資金流等,財政部無法單獨完成所有部分,不過稅金方面可考慮,蘇建榮也承諾,財政部現行辦理的囤房大戶租賃所得查核專案,預計到明年3月結束,然後在明年4月中旬,委員會就會收到相關調查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