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徵收在即你知道嗎?淪為虛設的徵收程序弊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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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上旬,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在議會中提到有關社子島開發案的議題,其中柯市長提到只要不影響主計畫的時程運行,什麼議題都可以談,但是有關區段土地徵收的部分,一定要在明年年底公告出去。然而這番話卻讓台大教授勃然大怒,甚至號召居民到市政府前抗議。

為何台大教授要如此動怒? 區段土地徵收到底哪裡出了問題?

其實會生氣的主因,是來自於形同虛設的徵收程序。由於區段徵收,也就是主計畫的部分無法變動,因此其它能談的也就剩下如何進行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償,這代表土地徵收是必然。
可是有關社子島開發案,還有很多未完成的程序,因此如果進入實質審查的階段,可能會推延主計畫的實施,因此從市長提出無法更動主計畫的前提下才可討論,顯示出了那些程序,不過是走馬看花罷了。

從社子島開發案看土地徵收的問題!

土地徵收的流程,包括都市計畫擬定、都委會審查、環評、協議價購會議、公聽會、土地徵收審查等等,然而在我們來看,不少都更案的土地徵收都將程序簡略了,當然這只是好聽一點的說法。

如果你問那些地主,是什麼時候收到土地要被徵收的通知,幾乎有百分之90的地主會告訴你,等收到掛號信才會知道。而這封掛號信並不是要通知你土地要被徵收了,而詢問地主意見,而是一封通知你土地將被徵收的信件,他並非徵求你的同意,只是作為通知你何時徵收,僅此而已。

不過即使如此,在收到掛號信之後,你還必須要參加很多流程,並且還會開會讓你發表意見,但即便你再反對,再認真地跑流程、程序,到頭來你以為只要有機會表達意見,就可以讓計畫有返還的餘地,可其實這些程序皆已經跟最核心的問題脫離了,也就是根本的主計畫,你即便喊得再大聲,他們也聽不見你的聲音,而那些流程想跟你談的,也不過就是徵收後的補償金額多寡罷了。

徵收是為了開發者的利益 而地主就成了利益下的犧牲者!

開發計畫畢竟是由開發者所提出,自然有關計畫的內容,所有的有利條件皆站在開發者的角度,如果能以最小的成本、最短的開發時間進行,何樂而不為?

很多例子都可以告訴你,為何程序就像是一場沒有靈魂的走秀,例如以社子島來說,現在環評未過、土徵也還在討論,但市府已經開始討論有關拆遷安置的說明會,另外還有關於南鐵地下化的程序,安置宅已經落成。

關於徵收以及安置,這兩者在先後順序上就存在著很大的問題,畢竟你徵收都還沒談完,卻已經將安置宅都蓋好了,然而萬一徵收計畫沒辦法順利實施,那安置宅的存在就是個錯誤,重點是安置的部分,照理來說應當以被徵收人的權益與意見為優先考量,如今卻成了開發者的先斬後奏。

只屬於開發者的審查程序

都市計畫與徵收基本上是不可分割的,因此接下來就會進入到都市計畫或是區域計畫的審查,但是最後討論徵收,永遠都只會用”這是必要的”、”這是合理徵收範圍”等等的手段話術,讓徵收成為必然。

一般都市計畫會有兩個關卡,首先會先由地方機關進行審查,之後再來到中央審查,然而由地方首長所主導的開發案一般地方審查都會通過,之後送到中央內政部的都委會審查,就會出現地方通過、中央難以否定的情況,所以審查成了流於表面的形式。

地主反對的大多並非政策,而是存有徵收的疑慮

在不少存有爭議的開發案當中,其實居民們並不反對有關都更的計畫,例如改善環境、增加防洪標準等等,而讓居民們反對並且抗議的,是關於徵收土地的必要性,畢竟任何的都更計畫,居民們認為可以有更好、不須徵收的辦法,但是政府的腦袋卻永遠裝著徵收,這唯一一個辦法。

之後一旦計畫需啟動環評機制,便會來到中央的環評程序,不過這些早已跟徵收脫離關係了,畢竟環評只會審核跟環境有關的事項,那麼徵收的方式就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了,至少他們是這麼說的,因此別想期待環評之後,徵收會有任何改變,即便環評沒過,徵收照樣排在時程裡。

不管你的意見 想徵收 就得給!

程序淪為表面,土地徵收所引發的爭議便永不消失,畢竟現在的政府與開發站在同一陣線,開發者的利益不允許被剝奪,因此犧牲的便是任由上位者處置的平民百姓,他們知道都市計畫能有不同的辦法,但是上位者只想快速、最大化利益的方式。
呼籲應該以合理性、必要性、公益性作為徵收土地的考量,畢竟土地徵收條例的出現,主要也是為了保障私有財產,不應該成為政府與開發者的利益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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