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在6/3出面說明,由於新冠疫情削減個人經濟能力,部分民眾的收入來源受到影響,償還債務方面有無法負擔的困難,於是和銀行討論往後拉長還款期限,信用卡、其他貸款債務的協商處理期限,也延後到今年12月月底,在展延時間之內,信用紀錄不會留下遲繳,到現在為止,已有高達2800億元的金額申請延後,總數接近11萬件。
哪些金融商品可辦理延後繳款?
疫情擴大已經使台灣經濟活動減弱,民眾負擔債務的水準下降,因此金管會邀請銀行公會與其他銀行一同討論方案,決定把信用卡、其他借貸債務的協商日期,從6月底延長至12月底,開放更長的時間給民眾申請,新增加的討論要點如下面所示:
一、適用對象:受到新冠疫情衝擊,難以還款的民眾。
二、產品規模:車貸、房貸、消費型貸款、信用卡債務等個人金融產品。
三、處理措施:
- 信用卡債務:帳單上的支付金額,可以申請3-6個月的緩繳時間,在此期限內,不用收違約金、循環利息。
- 其他貸款欠款:本金、利息的繳納,可以申請3-6個月的展延時間,在此期限餒,不用收違約金、遲延利息。
第一波辦理金額高達2800億元!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說明,從去年出現疫情的跡象之後,在2/18、5/29、12/25各自發函給銀行一次,對於被疫情波及,還款能力不足的人,應該給予緩繳措施,或是3-6個月的展延期,包含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、信用卡等個人金融,而這些產品申請的辦理期限,現階段只開放到今年6月底為止。
依照銀行局的統計數字,房貸、車貸、消費性貸款等個人金融,從去年到今年5月底的時間,總共累積大約2800億元的展延金額,件數上加起來總共大約有5.8萬件,信用卡的件數也大約有5萬件,所有範圍內的產品加起來,總共大約有11萬件。
申請時間從6月延長至12月底!
這次金管會預計把受理期限從6月拉長到12月底,如果民眾不堪疫情帶來的災害,在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、展延,都能得到3-6個月的緩解時間,已經辦理過一次的人,一樣可以在時間到期前再度提交申請,金管會表示,希望銀行可以幫助民眾跨過疫情下的困境,同時多多透過線上辦理,避免交互感染,保障行員、客戶本身的健康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