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正式通過立法院三讀 7/1開始全面適用新稅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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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在4/9審查通過房地合一稅,從2016年之後所取得的各項不動產,包含新成屋、預售屋、土地和個別股票交易,如果持有不超過2年就賣掉,課徵45%的稅金,持有超過2年不到5年就賣掉,課徵35%的稅金,並且公告自7/1起自動實施,重重打擊短期投資的行為。

短期持有時間越短 課徵的稅率越沉重

立法院所修改的條文部分,把短期持有從2年延長到5年,希望抑止炒短線的買賣交易,降低抬升房價的可能性,除了課徵45%、35%的稅率,如果持有房產超過5年不到10年,將收取20%的稅金,持有超過10年才賣掉的話,保持現有的15%稅率不變。境內營利機構持有房產超過5年出售,不再細分時間長短,全部都以20%的稅率計算,境外個人、營利機構所套用的稅率,持有房產不到2年賣掉,收取45%的稅金,持有超過2年賣掉,則改徵收35%的稅金。

預售屋、股票交易也入列 預防出現避稅

此外還新增了預售屋、個別股票交易等項目,同樣需要套用新修訂的稅率,制止預售屋轉賣炒作價格,至於符合個別股票的條件,一是尚未上市、興櫃、上櫃的公司股東的出資額,股票交易額度大於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1/2,二是公司股權的占比超過一半是房地產所組成,如此就一定要課徵新版稅率,以免有人利用轉移股權的方式,達成房屋買賣交易,變成躲避課稅的手段。
修法同時訂定了排除條款,依照財政部所列出的事件,若是因為像調職、離職等因素,迫不得已的情況下,出售持有不到5年的房子,從獲得土地的日期開始算,在5年內快速賣掉,就能採用20%而非35%的稅率,條文也規定了都市更新的危老建築物,重建修繕完成之後,在5年內轉移給其它人,同樣課徵20%的稅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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