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房價逐漸上升到令人擔心的程度,據內政部在3月底發布的2020年第4季的全台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顯示,全國的房貸負擔能力處在「略低」的狀態,來到了36.81%,相較上一季的統計高出了0.05個百分點。其中台北市的房貸負擔率為63.12%,較上一季上升了1.98個百分點,房貸負擔能力處在「過低」狀態。台中市的房貸負擔率則到了40.08%,較上一季上升了0.17個百分點,房貸負擔能力來到「偏低」狀態。
以六都房貸負擔率來看,處在房貸負擔能力過低的縣市為台北市;偏低的縣市有新北市、台中市;略低的縣市為桃園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,這意思代表六都中沒有任一縣市是處在可合理負擔等級。
房貸負擔能力指標簡易表(六都)
縣市 | 109-4 房貸負擔率 |
變動值 | 房價所得比(倍) | |
季 | 年 | |||
全國 | 36.81 | 0.05 | 1.66 | 9.2 |
新北市 | 48.36 | -0.27 | 0.35 | 12.09 |
台北市 | 63.12 | 1.98 | 6.01 | 15.78 |
桃園市 | 30.59 | -1.13 | 0.86 | 7.65 |
台中市 | 40.08 | 0.17 | -0.08 | 10.02 |
台南市 | 30.94 | 0.79 | 1.47 | 7.74 |
高雄市 | 31.12 | 0.55 | 1.98 | 7.78 |
其他縣市只有新竹市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、屏東縣等的房貸負擔率在可合理負擔等級,也就是房貸負擔率低於30%。
本季的全台房價所得比來到了9.2,比上季上升了0.01,甚至比去年同季上升了0.62,因此政府為了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,不得不趕緊落實各項預防炒作的方案,全力遏止哄抬房價。
什麼是房貸負擔率?
看完上述的數據統計,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什麼是房貸負擔率。所謂房貸負擔率就是民眾購屋時的貸款佔所得的比例,通常假設貸款在7成左右,並以本利攤還的情況去計算。計算公式如下:房貸負擔率=房價貸款每月攤還額(取中位數)/家戶月可支配所得(取中位數)。
計算出來的值如果越大,代表負擔能力越低,一般而言若比例處在3成,也就是30%以內,對民眾來說才是合理的負擔範圍。
房貸負擔率<30%表示合理。
30%-40%之間為負擔能力略低。
40%-50%之間為負擔能力偏低。
房貸負擔率>50%表示負擔能力過低。
至於房價所得比=中位數住宅價格/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。
全國住宅價格指數連兩季上升超過1%!
在公布房貸負擔比率的同時,內政部也公布了全國住宅價格指數,而2020年第4季的指數來到108.17,較上季上漲了1.2%,與去年同季相比上漲3.87%,且六都以台中、台南的上升幅度最為明顯。
六都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漲,其中台中市較上季上升了1.41%,台南市上升了2.39%,較去年同季則各上升了5.61%與7.44%。不過就內政部統計說,第4季的經濟成長與去年同季相比,上升了5.84%,代表貨幣供給相對在寬鬆狀態,而五大銀行平均承做房貸利率則維持在1.361%的低利,這也就是高經濟成長率及低利率影響下的市場預期心理,造成了房市的炒作行為,使得住宅價格維持在上升之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