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預售屋需要等待很長的建造時間,然而總是需要完成建造後並順利過戶,購屋者才能真正安心。不過在建造期間,我們就只能心驚膽顫的等房子蓋好嗎?有沒有辦法約束建商的信用呢?
其實只要利用「不動產信託、價金信託、價金返還保證」等,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,就可以保障你的血汗錢,不會買到一棟爛尾樓喔!那麼價金返還保證是什麼?為什麼可以保障我的權益呢?
履約擔保各有哪些類別?
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7條,預售屋買賣應加入履約擔保機制,並由第三方管控交易,保護消費者權益完整,降低爛尾樓發生機率。
- 價金返還保證
建商和信託機構約定,如果不能期限內蓋完,金融機構將全部退回價金給購屋者,這種方式最能保障權益,建商在真正施工、交屋前,一旦中止建造,所有已繳付的金額都會原封不動,沒有其他額外虧損。
- 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信託
不動產信託是將資金交付金融機構,依照工程進度撥付款項,價金信託是根據契約內容,金融機構撥付設計、施工、廣告等開銷,並依照規定設置網頁,讓購屋者可以上網查看信託價金的付款資訊,建商也要在簽約時,說明如何利用網路查看資訊。
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信託契約的受益人是建商,如果沒辦法蓋完交屋,違反契約內容,信託帳戶留存多餘資金,購屋者才能取回款項,主要用途在於保障建築資金、消費者繳付款項按照原本目的使用,不像價金返還保證,擁有確保完工的效力。
- 不同業者辦理同業連帶擔保的關係
同業連帶擔保是以資本額相近的業者來擔保,消費者繳付的款項,建商能隨意動用,當無法如期完工時,另一家建商必須承擔後續工程,不少建案採用此種方式,不過互為擔保的的業者,如果屬於同樣集團或關係企業,本來就有連帶關係,當其中一方出現狀況,另一方的承擔能力可能也會減弱,所以買房簽約前,可以問問看業者間是否有關係。
- 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
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請會員建立連帶保證協定,建商無法完成建案時,購屋者可以找參加協定的會員,要求繼續建造並交屋,不過主動承擔連帶保證的建商不多,所以這種方法很少成功,記得注意業者的帳戶,是否為履約帳戶,以免資金被擅自領走。
民眾可以挑選履約擔保方式嗎?
購屋者無法選擇履約擔保方式,掌控權在建商手上,所以看屋時,就要問清楚履保種類,留意相關風險,不喜歡業者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,最好不要輕率買房,先了解可能影響範圍,再做出最後決定,如果履約擔保方式的保障不強,建議先不要急著入場,房屋蓋好再考慮。
預售屋履約擔保常見疏失
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,履約擔保機制總共有5種,行政院消保處在2021年的11、12月,審核24件辦理履約擔保機制的預售建案,其中11件為不動產信託、價金信託、價金返還保證,由金管會追蹤後面實質信託、保證情形,經過核對後,查出部分建案出現應修正的瑕疵。
- 收取價金未準時信託:消費者繳納價金後,建商未於下一個營業日交予信託,延遲數天辦理,或數個月內收取多筆價金,一次全部信託,總計4件。
- 延遲向信託機構提供價金明細:推遲1個月交出價金明細,總計1件。
- 沒有第三人或會計師的核對:依照規定,必須請第三人或會計師,每年或定期核查、提供報告,卻從2021年12之後未進行檢核,總計1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