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交易完成簽約後,可能需要進行鑑界,並由買方或代書向地政事務所申請,了解實際買賣範圍,再由賣方支付相關費用(通常是約定好過戶前申請),如果坪數出現落差,再討論如何補貼或解約,那麼土地鑑界真的必要嗎?費用怎麼計算?任何不懂的問題,馬上看本文解答!
土地鑑界是什麼?
土地鑑界指的是測量土地的邊界,雖然以前登記土地時已測量過一次,不過因為人為或天災等狀況,原本實際存在的界線產生「偏移、掩蓋、消失」等原因,導致分界變得模糊難辨,這時買方或隔壁用地的所有權人,便需要重新確定界線在哪裡,以免所有權遭到損害。
土地鑑界並非自己量就可以,而是需要到地政機關申請,請專業測量人員到場勘查,再根據原本的測量資料,設下新的界址位置,並更改登記在案的資料。完成作業後,測量人員會繪製成果圖,讓人看清楚是否有不同,避免占用等情形。
什麼情況會申請土地鑑界?
除了當事人權益問題,還牽涉到法規問題,因此必須謹慎行事,如果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,都能申請重新測量。
- 由於自然增加、浮出水面、坍陷、分割、合併、界線不明而需要進行變更。
- 由於界線遭到扭曲,需要重新修正。
- 根據建築法第44條、第45條第1項規定,建築基地形狀畸零,和鄰接基地協議調整地形。
- 一筆用地需要設定地上權、永佃權、地役權、典權。
- 不動產的時效完成,因為長時間占有取得所有權、地上權、地役權。
- 不只所有權人自己申請,司法機關處理紛爭,可以請託他人申請。
申請土地鑑界準備哪些資料?
- 土地複丈申請書。
- 網路申請時,準備自然人憑證。
- 公有用地的使用人申請時,需檢附公地管理機關同意書或承租證明文件。
- 繼承人取得遺產申請時,需檢附戶籍證明文件,在申請書上說明切結未拋棄繼承權。
- 祭祀公業用地,需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。
-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自然人提供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法人提供登記證明、代表人之資格證明,公司法人提供登記機關核發的設立、變更登記表。
土地鑑界費用如何計算?
過程中會收取測量規費,計費單位為每筆每公頃,不到1公頃的部分,視為1公頃計費,超過1公頃的部分,每多出半公頃多收一半費用,多出部分不到半公頃,視為半公頃計費,每單位的費用為4000元,面積超過10公頃,得以依照具體狀況,另外計算費用,此外當事人要自己購買鋼釘界標、塑膠界標、水泥界標,每支各是10元、45元、50元。
為什麼會收到土地鑑界通知書?
有些人沒申請土地鑑界,卻因為名下用地就在旁邊而成為關係人,地政事務所收到申請後,會一併發出定期通知書給當事人、關係人,告知測量日期、時間、地點等資訊,鄰近用地上面是大樓,則會寄送給管委會。關係人若擔心測量失誤,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全程參與,看見問題馬上詢問,了解什麼是周圍的界址,因為工作等事情無法出席,也能請委託人代為視察,準備好委託書出示給現場人員。
土地鑑界不強制關係人到場,因此是否參與鑑界,仍要看民眾個人決定,如果測量當天因天候等因素,無法實際進行勘查,便會延後到其他天,再寄送延期通知書,說明日期及地點。
土地鑑界通知書怎麼看?
通知書會提供基本資訊,包括「案件申請人姓名、住址、通訊地址、收件字號、案件坐落區段、地號、申請事由、日期、測量員姓名、關係人姓名及地號、指定會合地點、通知目的」等,最下方備註應知事項,像是攜帶證件、收費規定、專線電話等,讓當事人和關係人能夠配合作業。
對鑑界結果有異議怎麼辦?
當事人若認為測量結果有爭議,可以填寫土地鑑界申請書,註明再次測量的原因,繳費給地政事務所,由地政事務所提交給當地主管機關,派專業人員進行第2次鑑界,並呈交新的結果給當事人,第2次鑑界後仍存在爭議,地政事務所並不受理第3次申請,當事人只能找司法機關判決,或是透過訴訟外的方式解決爭議,鄰近用地的關係人,如果認為結果有問題,一樣可以利用地號申請再次測量,過程如上面敘述,經過重新檢查後,發現測量確實出現失誤,當事人可要求退還測量規費,且期限長達10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