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都是怎麼辦理貸款?古代高利貸利息竟高達1000%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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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成功案例

貸款在歷史上出現的時間非常早,自從古代社會開始流通貨幣,透過抵押物品借錢的行為就越來越普遍,到了現在還發展得更為多元化,不但銀行等金融機構林立,民間常見的當鋪、融資公司也四處開設,資金的互通有無變得非常方便,不過古代和現代情況不同,以前古人怎麼借錢?利息又是怎麼計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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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上發生過哪些有名的貸款事件?

如果我們重新看一遍古代借錢歷史,會發現這段長久的時間中,留下不少印象深刻的著名事蹟,下面就來認識古人的放款方式和用途。

1. 戰國孟嘗君養客三千

早在三千多年前,中國即出現專門管理市場貸款的職業,到了春秋戰國時期,放款業務發展蒸蒸日上,也留下詳細記錄的時間,歷史上有名的齊國貴族孟嘗君,禮賢下士以招納人才,門下人數眾多號稱食客三千,但他從哪裡籌到這麼多錢?其實是利用自己的封地放款,向平民百姓收取利息,甚至收成不佳時仍賺到息錢十萬,可以稱得上其中的佼佼者。

2. 西漢富商無鹽氏放款給皇帝

經過不斷兼併打仗的戰國時期,商業活動到秦漢時期進展迅速,長安興起放款市,一個辦理借貸為主的地區,那時出現稱作子錢家的人,專門從事借貸工作,靠放高利貸收息,一些子錢家非常富有,有時政府還要找他們貸款籌措資金,漢景帝時曾發生七國之亂,為了平亂向長安的子錢家們借錢,但大家對戰爭局勢不樂觀,沒人願意借錢給他,唯獨一名富商相信中央軍隊,資助千金鉅款,這個人就是無鹽氏,他訂下10倍年利,收取非常驚人的利息,結果戰事比想像中成功,七國軍隊被逐一擊破,借款人也依約奉上10倍利息,無鹽氏通過內戰成為長安一帶的首富。

3. 南北朝高利貸害人傾家蕩產

進入南北朝後高利貸放款遍佈各地,當時佛教盛極一時,甚至連寺院都開始兼營借貸業務,和官府、王侯、地主等有錢人合作,幫忙進行放貸和收債,許多人還不起債務只能散盡家財,因為深受其害的人實在太多,到北魏時宣武帝覺得高利貸嚴重危害平民生活,下令限制放款利息不可超過本金的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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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隋唐成立首個金融市場

隨著隋唐盛世到來,慢慢地金融領域規範也逐漸成形,出現一種叫做公廨本錢的官方放款,各州官府借出五萬本金,每月獲得四千文利息收入,年利率差不多100%,另有許多民間商鋪經營收受存款、抵押貸款等。

5. 宋元標準化管理高利貸

宋朝之後高利貸普遍納入標準管理,年利率維持大約100%,但市面上仍流傳九出十三歸的借款方式,收取非常高的利息,當借款人抵押十元物品,當鋪借出九元,三個月後贖回物品,除了三個月利息還要多收三元,總計十三元,元朝也有所謂的羊羔利,由蒙古貴族委託商人辦理放款,以年利率100%計息,隔年利息併入本金,借款人大都因為無力償還而破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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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明清金融業發展盛況空前

這段期間內出現各各種各樣的借貸方式,已經可以看出現代金融業務的原型,一般貸款、匯兌、當鋪、錢莊等項目也初具規模,明朝之後高利貸現象大幅減少,根據記載放款利率大約落在20%-36%之間,偶爾有超過100%的案例,清朝承襲明朝的規定,月利率上限為36%。

錢莊和現代銀行哪裡不同?

很多人以為錢莊等於古代的銀行,但錢莊一直到明朝才出現,因為有兌換金、銀、紙幣不同貨幣的需求,許多人開始進入從事相關工作,後來錢莊處理的業務越來越複雜,開辦存款、貸款、匯兌、信用票據等,功能和銀行幾乎完全重疊,成為當時非常重要的信用機關,只是錢莊大部分屬於私人機構,而且本身不投資生產、製造等實業,隨著近代化席捲而來,地位便被更加制度化的銀行逐漸取代。

古代借錢利率和現在比都是高利貸!

古代產生抵押貸款的早期階段,放款的人大都是官僚、貴族、鄉紳等,他們擁有雄厚資本,社會上掌握權力,才有能力營運借貸生意,因此缺乏規範利息的法令,回顧古代借錢歷史,可以發現利息100%、200%是很正常的事,高達800%、1000%也是屢見不鮮,即使利率逐步下降,相比現代一般行情依舊非常高。
從法律條文來看,實際約定年利率以16%為上限,高過16%可能觸犯重利罪,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30萬元以下罰金,如果使用暴力威脅等行動討債,還會觸犯加重重利罪,處以6個月以上、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元以下罰金,債權人可以拒絕清償超出上限的利息債務,雖然高利貸不可能完全消失,至少法律上保障借款人基本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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